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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学员、 优秀团(队)员和风范长者”的通知
信息来源:综合处发布时间:2016-12-08浏览次数:4316责任编辑:王松
各处室、班级、团(队):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不断提高我校办学水平,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在全校2015、2016连续两学年在校教师学员中开展评选“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学员、优秀团(队)员和风范长者”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6年11月29号至2016年12月15号

二、评选范围

湖北省老年大学2015、2016连续两学年所有班级、团(队)、教师、学员、团(队)员

三、评选办法

详见附件《评选“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学员、优秀团(队)员和风范长者”的办法》

四、评选程序

11月29号至12月15号:推荐、申报。由民主评议推荐;由申报个人或集体填写申报表。

12月15号至12月22号:材料汇总、研究审定。

12月22号至12月29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附件:《评选“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学员、优秀团(队)员和风范长者”的办法》



评选“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学员、优秀团(队)员和风范长者”的办法


为不断提高我校办学水平,调动广大教师、学员、团员的学习和工作热情,营造文明、和谐、团结的校园氛围,促进我校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经校领导研究决定,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学员、优秀团(队)员和风范长者”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表彰对象及条件

(一)先进集体

1、从班级和团队中产生,要求班委会、团委会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履行职责好;

2、参选班级:课堂秩序良好,学习氛围浓厚,师生关系好,全年平均出勤率80%以上,全班老有所为、服务社会成绩突出;

3、参选团队:团员管理到位,个人信息登记详细规范,积极开展活动,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性演出,参加各种比赛并获得奖项;

4、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的时间、场地开展教学活动,讲究公共卫生,保持教室及活动场所干净、整洁,爱护教学活动设施,倡导文明活动。

(二)优秀教师

1、政治素质高,教学动机端正,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热爱老年教育事业,在省老年大学连续任教2年以上;

3、积极协助学校制订教学计划,根据教学大纲备课和授课,讲评学员作业;

4、注重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明显;

5、热爱、尊重学员,师生关系融洽,所带教学班学员满意率在95%以上。

(三)优秀学员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关心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学校利益和形象;

2、“老有所学、老有所为”作用发挥显著,模范作用强;

3、学习认真,全年到课率在80%以上,坚持在校学习不间断2年以上,学习成果显著;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学为结合表现突出;

5、尊重教师,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6、坚持锻炼身体,平时注重自我保健。

(四)优秀团(队)员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注意个人形象,维护学校利益,自觉接受其他团员的监督;

2、工作认真,出勤率在90%以上,无迟到早退;  

3、谦虚好学,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进行训练并参加演出,注重团结协作,群众基础好;

4、关心团队建设,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五)风范长者

1、在优秀学员和优秀团(队)员中产生;

2、关心国家大事,思想适应形势,活到老,学到老,并积极发挥正能量,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3、为人诚实守信,语言文明有礼,行为规范有章,团结互助,奉献谦让,衣着得体,仪表端庄,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大方;

4、思想开明,作风民主、建立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家庭成员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言传身教,用科学方法教育子女后代,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观念,反对封建迷信,积极参加适合自身特点的各类文化、娱乐、健身等活动,思想乐观,身心健康,老有所乐,老有所学,学有所成。

二、比例限定

1、先进集体按班级总数、团(队)总数的各20%推荐产生。

2、优秀教师按总人数20%推荐产生。

3、优秀学员、优秀团员按各班级(团队)人数的10%推荐产生。

4、风范长者产生比例按优秀学员和优秀团员总数的各2%推荐产生候选人,由学校研究产生十大风范长者。

三、评选办法

各班班委和各团(队)团(队)委要坚持“实事求是”的评选方针,充分发扬民主精神,细化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切实起到鼓励先进和营造和谐校园氛围的作用。具体评选方法如下:

1、先进集体由各教学班、各团(队)经民主评议推荐产生名单,并按照《湖北省老年大学评选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分别报送至教学管理处、活动管理一处进行汇总初审并提出意见,由教学管理处、活动管理一处按照《湖北省老年大学评选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3)准备各先进集体的事迹材料,报综合处由校领导研究审定。

2、优秀教师由各教学班经民主评议推荐产生名单,并按照《湖北省老年大学评选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2)报送至教学管理处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由教学管理处按照《湖北省老年大学优秀教师申报表》(附件4)负责准备各优秀教师的事迹材料,报综合处由校领导研究审定。

3、优秀学员由各班教师和班委共同提名,经教学班民主评议推荐产生名单,并按照《湖北省老年大学优秀学员申报表》(附件5)负责准备各优秀学员的事迹材料,报教学管理处统一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报综合处由校领导研究审定。

4、优秀团(队)员由各团(队)委提名,经团(队)员民主评议推荐产生名单,并按照《湖北省老年大学优秀团(队)申报表》(附件6)负责准备各优秀团(队)员的事迹材料,报活动管理一处统一进行初审汇总并提出意见,报综合处由学校研究审定;

5、风范长者由教学管理处、活动管理一处按照比例限定负责推荐,并按照《湖北省老年大学风范长者申报表》(附件7)负责准备各风范长者的事迹材料,报综合处由学校研究审定;

6、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学员、优秀团(队)员、风范长者经学校研究评定后统一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并将评选结果进行表彰。


                                             

                                                      湖北省老年大学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