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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财产我做主”
信息来源:教学管理处发布时间:2018-05-03浏览次数:4566责任编辑:沈劳轩

4月25日上午第四讲公共必修课《财产巧安排 做智慧老人》在401教室开讲。现在生活越来越好了,家里资产也越来越多了,伴随而来的家庭矛盾纠纷也渐渐多了。要如何做才能既维护好自身的权益、安度晚年,又最大限度降低家庭矛盾、促进和谐呢?武汉市洪兴公证处公证员陈佳玲围绕着什么是家庭共有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处理这些共有财产的买卖、赠与和签合同等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陈老师授课内容丰富,讲解清楚,案例生动贴地气,吸引了一百多位学员聆听。课后学员纷纷表示,通过这次课,他们知道了在法律框架下如何做到“我的财产我做主”。(文:雷军 图:邓来)